共享会计师财税分享收取管理费又过手营销收入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合作共赢已经是比较普遍的营销模式。如果其中一家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合作,另一家公司收取营业收入,则收取管理费的公司必须将营业收入过户。应如何确认收入?账目如何处理?小
合作共赢已经是比较普遍的营销模式。如果其中一家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合作,另一家公司收取营业收入,则收取管理费的公司必须将营业收入过户。应如何确认收入?账目如何处理?小编从共享会计师“一对一名单”栏目中找到了一个会计师黄云熙的相关问答分析案例,分享给大家学习借鉴。
Q :
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,其中一项业务是与某公司合作提供汽车充电桩。具体:我们向本公司提供汽车充电桩,需要充电的客户到本公司提供的充电桩进行充电。比如收费50元,客户的50元会转入我司账户。 , 我们收取5元手续费后,剩下的45元交给本公司。我们公司应该如何确认收入?我们应该如何开具发票?如何处理会计事务?
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,其中一项业务是与某公司合作提供汽车充电桩。具体:我们向本公司提供汽车充电桩,需要充电的客户到本公司提供的充电桩进行充电。比如收费50元,客户的50元会转入我司账户。 , 我们收取5元手续费后,剩下的45元交给本公司。我们公司应该如何确认收入?我们应该如何开具发票?如何处理会计事务?
答:
中级会计师黄云熙答:
按5元确认收入,只开5元费用发票给那家公司.
1) 客户收款时
借:银行存款50
贷款:其他应付款50
2 ) 发票开具后
借:其他应付款5
贷款:主营业务收入4.72
应交税金-应交增值税-销项税0.28< /div>
3) 支付给该公司
借:其他应付款 45
贷:银行存款 45
以上专家意见仅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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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会计师》 网址: http://www.hjs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725/1631.html